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宁波大学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15〕96号)文件精神,信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完成,现将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五天。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0月10日—10月15日
如对推荐认定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信息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黄青年,联系电话:87600343,联系地址:曹光彪信息楼108室,投诉邮箱:huangqingnian@nbu.edu.cn。
附件:信息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