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智能基座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经师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申报,宁波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工作组审核推荐,华为智能基座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同意30名学生获得2021年度“智能基座”奖学金,现将2021年宁波大学“智能基座奖学金”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学院公示五天(2021年12月3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以下老师联系:
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海明老师,联系方式:640663,地点:杨咏曼楼601-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