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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纪委工作报告
 

   按照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的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16〕6号)和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在下属单位(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意见》(宁大党〔2015〕26号)要求,我院纪委在学院党委指导下,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严格对照制定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整体氛围建设

一、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保持清醒

学院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首位,以提高干部精神境界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实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以期达到政治上的清醒。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坚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依托,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为关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线,学院党委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着力做好“三公经费”使用,推进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及重岗重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等工作。学院还提倡假日杜绝变相发福利、礼品的活动。

(二)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注重师生思想政治建设。定期开展师生思想动态研判,把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师生思想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解决师生存在的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和成长的关键问题;定期召开支部会议,集中讨论、解决思想中的主要问题,经常组织师生座谈会,传达中央、省委和学校的最新文件精神,组织师生党员集中学习重要文件;每年至少召开2-3次党外人士座谈会,积极宣传我党政策、法规,主动相党外人士就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决定咨询意见,听取对策建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全员教职工大会,党政领导就学院工作计划向全员师生做详细传达,并积极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学院凝聚力工程,加强对学院党团工及基层学术组织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在学院发展中的作用,在制定学院中重要文件时,积极征求各学术组织的意见,鼓励基层学术组织为学员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指导分工会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深化学院教工文化品牌“乒乓球俱乐部”建设,推进全民参与的教职工“健康促进月”活动,工会被列为学校教工小家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类思想引领和创新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形成廉洁文化氛围,在行动上保持坚定

学院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第一关口,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把学习教育同师生员工的政治意识、组织观念、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牢固构筑师生员工思想政治防线,努力形成“干干净净干事”的廉洁文化氛围。

(一)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至少每年开展廉政专题学习1次以上;今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观看“郑义门”廉政教育,并撰写心得;10月份,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1月下旬,学院党委组织学院理论中心组成员观看廉政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学院积极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新形势下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二)认真组织学院教职工参加党风廉政教育。11月下旬,学院组织5个教工支部,18个学生支部观看党风廉政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并组织大家进行讨论,提交观后感,实现教工、学生党员全面覆盖,其他教工、学生部分参与学习,实现学习达到419人次左右。组织教工党员赴杭州富阳抗日战争胜利杭州纪念馆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当日活动;组织学生党员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明山开展党日专题活动。12月份,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分析会,学院党政领导、纪委成员、基层组织、各系所、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会,对与学院廉政建设畅所欲言,认真分析、讨论,极大促进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这些活动,使大家清楚认识到警示教育要常抓不懈,要通过不断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增强自律能力为重点,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部分   具体工作落实

、党建工作

    党建经费有学院党委书记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范和组织部规定的党费使用原则。主要用于日常党务、党建工作开销、理论书籍购买、党日活动组织等,在党代会上也按规定作好党费使用报告。

二、行政工作

根据《宁波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我院在行政工作接待、人事、财务、津贴补贴发放、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等方面进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院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本着“勤俭节约、增收节支;合理使用、提高效益;制度完善,手续健全;收支两线,财务公开”的原则,加强经费运行的监控,使学院各项经费的管理有序,并充分调动了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努力把有限的经费使用到改善教学、科研环境上;并通过制度规范化,使各项收入和支出真实、合法、无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现象,不存在“小金库”。为了财务工作透明化,学院经费使用自觉接受教代会和工会的监督,在院双代会进行通报,学科建设经费向学科内教职工通报。

   (1)学院预算内经费管理模式。学院经费由院长主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中党建经费由院党委书记负责,学生口经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学院预算、决算、重大的开支项目需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设专门人员负责预算管理、报销、结算等日常工作。

(2)学院创收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上交校计财处,纳入学绞统一管理,创收单位基层组织按学院创收管理办法进行二次分配后,划拔给各创收基层组织的创收分成实行“分层核算,权属分清,支配由己”的管理方式。“统一管理”是指管理权、决策权在学院;“分层核算”将各创收基层组织为独立核算单位;“支配由己”是指划拔的经费在财务政策范围内可自行支配使用,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报销手续必须符合学校规定,课酬、奖金发放标准需到学院备案,对不符合规定或浪费学院有权不予支付。严禁即收即支体外循环,不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违反财政法规的依法处理。

(3)专项经费:研究所、课题组和实验室建设改造专项经费等。各类课题、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经费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公共平台经费定期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4)本单位无院办产业和经济实体,无债权、债务纠纷,经济决策无失误。

(5)不存在向学生、教职工私自乱收费现象:教材、保险均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不存在乱罚款、强行捐资、强制推销出版物、学具、或各类用品,学院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无任何私自收费现象。

(6)绩效津贴发放学院在2013年制订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第五轮岗位考核及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信息学院〔2013〕39号)》文件,由学院双代会通过后执行,并于2015年就执行过程中不合理的条款进行修订,制订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第五轮岗位考核及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信息学院〔2015〕24 号)》。

2、资产管理与使用

学院设备(仪器)购置、实验建设、装修等均按学校规章制度采购或招投标,大型事项均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程序透明、合法,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国家资产报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不浪费。

3、学院办公用房面积使用

   在2016年2月按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整改,现各办公用房面积符合相关规定。

4、公务接待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执行,外来考察、来访均有书面信函,宁波市内不接待,不存在违规、超标准接待。

5、人事工作

学院重大人事决策由党政联席会议、双代会审定,办事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原则。

(1)人才引进工作中,应聘者由基层学术组织面试考察(试讲、报告、交流、政审)给出考核意见,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签意见,若同意报人事处进入学校人才引进程序。

(2)职称评聘工作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建学院职称工作推荐小组并报人事处备案,申报材料评前公示,申报者述职答辩,学科组评议票决,院职称推荐小组票决,报人事处进入学校职称评聘程序。 

(3)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由双代会通过聘任和考核实施办法。个人竟聘,基层学术组织双向选择,提出拟聘名单,学院公示,学院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报校人事处;考核采取学院考核基层学术组织、基层学术组织考核成员,考核结果报院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学院公示,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校人事处。(4)教职工作进修计划、人才工程选拨等工作,一般是个人申报,基层学术组织给出意见,院学术委员会或院党政联席审议,报校人事处批复或进入学校选拨程序。

三、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学科建设的要求执行:包括建设初期的经费预算,建设过程中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以及建设中经费管理的监督性。

1.学科建设经费预算

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学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各学科严格按比例制定预算。学科项目具体内容、详细的经费预算、分年度的实施计划等都是经过各方向多次认真讨论后,再全部提交主管部门,经评审修改确认后形成最终预算方案。

2.学科建设过程中经费的使用

    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进行,其中实验室建设经费进入学校的采购系统,经层层审批后进入宁波市招投标系统进行招标。报销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

3.学科建设中的监督

各学科每年会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学院也会定期对学科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进行抽查。学科经费由学科负责人签字报销,不符合学科建设使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及时配合计财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四、  教学工作

1. 招生和管理

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方法等招生信息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各项目宣传中,做好预算审核,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修订通过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相关项目由专职负责招生宣传的领导同志把关招生宣传材料的制作、分发等,尤其是注意宣传材料制作单位的选定与核价。在招生录取环节,不随意更改已公布的各项规定和承诺,严格规范招生计划的调整和使用,谢绝人情往来,杜绝人情开支,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重要事项经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做到阳光录取,至今未发生任何违规录取行为。对有争议的个案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教学教研经费管理情况

教学教研经费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章进行财务收支控制,认真对学校的经费进行预算编制,所有项目专款专用,对口开支,定期考核。项目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并定期进行教学教研经费信息公开。

五、科研工作

学院的科研和地方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纵横向)申报,成果申报、分配与转化,以及科研经费的管理等三大块工作。信息学院在科研和地方服务方面的上述三大块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上着力体现“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   

1.各类项目申报

    项目就其申报人员的适合性而言大体可以分为二类。一类项目是普适性项目,几乎所有老师都可以申报,这类项目主要以纵向项目为主;另外一类项目适合具有特定专业技术背景的老师申报。这类项目横向类和学科项目居多。但是无论上述哪类项目,只要是学院组织申报的,我们在工作中都做到事前通知到全体老师,中间过程做到督促和协调,事后做到告知结果。对于一些以学院名义申报的平台类大项目,更是发动尽可能多的老师参与其中。到目前为止,如果出现多个老师(团队)竞争申报同一个项目,学院则安排相应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并及时将结果向外公布。

2.成果申报、分配与转化

    成果申报采用老师自愿为主,学院发动为辅,并及时做好核查工作。在奖项类成果申报中,学院除了给与积极指导外,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对于老师个人论文、专利等成果自行登记中,学院也实行逐条核查。并将最终的核查将向全院公布。对于申报过程中,尤其是专利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学术风险,及时提醒,制止。成果如何分配一般由参与者共同协商,学院尊重他们的协商结果。目前为止,没有出现因对分配有异议而投诉到学院的事发生。学院支持教师参与地方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并努力维护教师的正当合法的利益。

3.科研经费管理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老师所有项目的经费都进行了公开,接受监督。同时对于科研项目经费公开构成中存在的数据错报,漏报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老师进行改正。

六、  学生工作

学院学生工作的主要风险点在学生的评优评奖、推优入党及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上。

1.评优评奖。学院成立由专门的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制度规范,采用学生申报、班级评审和学院评审三个环节,并采用公示制度,并报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2、推优入党。学院分团委的推荐采用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和学院审核三个环节,并公示;入党重点考察对象的确立,采用班级推荐、预审答辩、公示等环节,并报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学校财务规范开支,并在学工办设立双人审核制度,做到预算有依据、决算有成效,一事一报,账目清晰。在特别开支,如寝室文明专项整治活动开支,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七、  学院创收

学院目前的创收项目主要有“技能+学历”、出国预科班、在职工程硕士。创收项目的经费属于学院的自筹经费,在经费的使用上,由于学院的自主性比较强,因此也容易出现违反廉政建设的现象。学院在具体工作落实上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创收经费,采取学校统一管理、学院合理使用、报账手续符合学校财务规范的原则。

2.创收经费的管理坚持先收后支的“收支两条线”开支原则,所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处,不准保留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也不准将创收资金予以截留、转移、挪用、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

3.创收经费的管理,实行集体领导负责制。学院经费审批人应定期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报告收支情况,学院领导班子必须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创收经费收支情况。经费审批人离任时,应当接受学校的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4.凡由学院直接组织的各类创收活动,按学校规定所得收入全部纳入学院创收经费当中;凡经学院同意,由学院创收团队或教职工个人在社会服务或其他服务项目中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学院创收经费,剩余部分归学院创收团队或教职工个人按需列支所有。

5.未经学院同意的任何个人不得以学院的名义出租(借)场地或抵押学院财产与外单位合资、合作。

6.创收经费,主要用于学院发展、职工福利和相关奖励三个方面。发展经费主要用于弥补本院管理经费不足,也可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教师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及办公条件;福利经费主要用于有关劳务报酬、津贴、加班补贴、福利、招待等支出;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工作表现突出、参加活动积极、为学院争光、有奉献精神的师生。

7.创收经费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开支额度较大时,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留会议纪要以备后查。

 

 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党委、纪委

 (内容更新: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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