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对象:(1)集成电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以及人工智能学院2025级通创班学生。
(2)转专业学生:
① 在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转专业的,在新专业所在学院参评;
② 在第二学期开始后完成转专业的,在原专业所在学院参评。
(3)2025级其他专业本科生在阳明学院参评。
2、申报时间:2026年9月12日至9月15日24时
3、考评学年:2025-2026学年(具体时间段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4、考评依据:《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信息学院政〔2025〕5号)第十条第(三)款
5、考评方式:登录原办事大厅-学生综合测评,进行创新创业成绩申报。参见附件1:学工—综合测评操作手册(学生)
6、认定学科竞赛目录及等级,参见附件2:2026年度宁波大学学科竞赛项目(集成电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认定版)
7、相关问题答疑,参见附件3:本科生综合测评(创新创业部分)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