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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的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30日 10:14

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定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较好地完成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奖评定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奖项类别及名额

学业奖学金、荣誉奖各班级名额详见附件

三、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宣传申请阶段(10月8日)

学生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荣誉奖申请表,并根据要求向班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

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在带班辅导员的指导下根据名额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班级公示1天以上无异议后上交学院学工办,截止时间10月15日16:00。

(三)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19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网上填报阶段(10月20日—10月21日)

各位研究生根据公示的获奖情况登陆“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班级和导师网上通过。

四、材料提交

老生:

1.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班级评审小组签字+电子版)

2.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班级评审小组签字+电子版)

3.学业奖学金赋分表、个人荣誉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所有加分项、个人荣誉硬性条件必须有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和赋分表、申请表一学生一式一份上交电子版,班级总表班长汇总后留存以“**班学业奖学金+个人荣誉申请材料汇总”为文件名发并发送邮箱yuqianqian@nbu.edu.cn。附件1和附件2纸质稿交至杨咏曼917于老师处。

4.线上提交申请路径: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应用。

新生:

线上提交申请路径: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奖学金应用进行申请。

五、其他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级层面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班级评议),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非班委成员组成,承担班级评奖事务,负责通知、材料审核、核算、评议、报送等工作。评议后,将班级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一天。

3.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同学,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奖金采取就高原则发放,即只发放国家奖学金、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评奖材料认定时间:2025.9.1-2026.8.31。毕业班研究生材料认定时间延后一个月至2026年9月30日前。

5.研究生个人荣誉申报审核基础条件,即在志愿服务时长认定过程中,可以将一次校级活动对等2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长。

6.各班级不得随意修改评奖条件和突破学院文件底线要求,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学工办于老师。

7.请提醒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如被查证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则直接取消参评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追回奖学金,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人工智能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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