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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关于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申报的通知

2026年10月16日 17:11


各位研究生同学:

前期我院已启动 2026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在材料复核过程中,部分拟推荐人选经核查不符合申报条件。为充分用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现开放硕士研究生国奖补充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基本要求

1.本次补充申报仍严格参考《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143号)文件中关于国家奖学金的实施细则及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具备以下资格的同学可申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新入学研究生

须以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或新生入学初试成绩排名本专业第一志愿(不含推免生)录取人数前30%的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

(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年级上一学年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学位课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能参评)。三年级评定不做学习成绩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申请:

(1)在C类(或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

(3)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4)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项;

(5)获市厅级及以上行政性或学术性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

(6)有调研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7)各学院认定的学科权威会议、竞赛、成果类奖项。该类成果须在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细化明确,并在校院两级评审通知中予以公示。

其中(1)(2)(3)项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明人,导师应为学生本人第一指导教师;(4)(5)(6)(7)研究生应为评奖证书或佐证材料完成人中排序第一位。

2. 已在第一轮提交申报材料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原有材料继续参与评审。本次仅面向有意向新申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且符合申报资格的同学。

二、 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7 日(周六)16:00,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请务必按时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qianqian @nbu.edu.cn;纸质材料交至杨咏曼楼 917 室于老师处。【重要!!过时不候!!】10月17日16:00后不再接收任何申报人的材料申报补交。

2. 填写《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个人赋分表》,纸质赋分表须导师确认签字;赋分表内所有加分项均须配套纸质佐证材料,缺少佐证材料不予加分。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佐证材料,须附导师确认签字。

3. 赋分填写规则:应填尽填;在赋分表上填写的内容,佐证材料漏交、错交的后续不再补交,最终材料以纸质版为准。

4. 论文等科研成果必须以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以及收录证明为准,其中毕业班研究生国外期刊论文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印和检索的,需要在该期刊官网或出版机构数据库上online发表的截图佐证,并圈出online发表的日期。

5.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得荣誉的撤销称号、追回奖学金,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四、后续工作安排

学院将对本次补充申报及原有申报材料统一开展材料审核、现场互查、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等工作,后续审核、评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再次强调:国奖申报材料打包发送邮箱,纸质版交杨咏曼楼917。注意时间各个结点,过时不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办公室:杨咏曼楼 917

联系电话:656335

邮箱:yuqianqian @nbu.edu.cn

人工智能学院学工办

2026 年 10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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